工程法律論壇(五)【工程承攬契約之風險分配】

 

地點:97年12月11日 星期四 09:00~12:30

地點:國立政治大學公企中心6樓演講廳

本次研討會為工程法律論壇系列的第五場,探討內容主要是承攬契約之風險分配一直是實務界所存在之問題,業主方與承包商方都有著不願承擔無法承擔的風險,這時只能藉由雙方簽訂契約之行為,將可能遇見風險作個劃分,把傷害減至最低,但國內契約中,風險分配方式及法律效果等多半仍未完全明訂,導致雙方只能藉由法律訴訟解決,而影響工程施作進度與品質。對於一項工程是有害而無益。會議首先,由中華顧問工程司廖慶隆董事長致詞後,再由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顏玉明教授引言,簡述此系列論壇之宗旨、本議題之重要性及會議流程,之後依序由各主講人談論其主題,中途經短暫休息,享用精緻豐盛之點心後,再進行提問與討論,最後由政治大學法學院黃立教授針對今日談論之主題做個完整的總結。今天的研討會各界專家學者運用本身知識及智慧,腦力激盪,其目的都為改善營建業常見之爭議,並提升整體工程品質,此因素才是舉辦工程法律論壇的本質。

議題簡述:
依英美契約法原則,除因契約當事人違反契約義務將構成可歸責事由外,對於確生風險、但非可歸責於契約當事人之事由,亦應明確約定當事人之間之風險分擔方式,以明權義。因此國際工程實務對於工程承攬契約之風險,包括不可抗力在內,多以明確約定分配予立於掌控風險地位之契約當事人為原則。然觀諸國內工程契約,風險分配方式及其法律效果等多半仍未完全明訂,另亦常見擬定契約條款之一方採用利己單方條款之現象,以規避理應承擔之風險。

【因工期展延所生費用之求償問題】
時間:2008年12月11日(星期四)09:00∼12:30
地點:國立政治大學公企中心6 樓演講廳(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87 號)
9:00~9:10 致詞人:廖慶隆 董事長 (中華顧問工程司)

9:10~11:20

議 題 評 論

引言人:顏玉明 助理教授 (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
主講人:李家慶 律師 (理律法律事務所)
主講人:李元德 律師 (寰瀛法律事務所)
主講人:邱琳濱 執行長(中興工程顧問社)
主講人:許俊逸 局長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
主講人:謝定亞 所長 (中央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

(以上依姓氏筆畫順序排列)
11:20~11:35 休 息
11:35~12:15 提 問 與 討 論
主持人:顏玉明 助理教授 (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
12:15~12:30 結 論
總結人:黃 立 教授 (政治大學法學院講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