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法律論壇(六)【統包工程契約之法律問題】

時間:98年3月26日 星期四 09:00~12:00

地點:國立政治大學公企中心7樓演講廳

本次研討會為工程法律論壇系列第六場次,台北場次,主要探討統包方式在營建業係為改善諸多問題之方式,其包含減少溝通介面、減少紛爭、縮短工期、簡化管理等,為目前國內之常見發包方式,但在執行上,往往因為機關對統包制度了解不足,或先期作業不完善,容易造成專案執行之問題,工程品質與效率無法達到預期目標,統包商之義務範圍不明確、統包契約之變更設計與數量增減之問題等,不僅帶給機關諸多困擾,亦對統包之推行產生負面影響。會議首先,由吳思華校長致詞後,再由本所謝定亞所長引言,簡述此系列論壇之宗旨、本議題之重要性及會議流程,之後依序由各主講人談論其主題,中途經短暫休息,享用精緻豐盛之點心後,再進行提問與討論,最後由政治大學法學院黃立教授針對今日談論之主題做個完整的總結。本次研討會各界專家學者運用本身知識及智慧,腦力激盪,其目的都為改善營建業常見之爭議,並提升整體工程品質,此因素才是舉辦工程法律論壇的本質。

議題簡述:
國內工程契約類型常見「統包」一類,有認為係由國外「Turnkey」承攬制度而來,其意為承攬廠商負責工程之設計及施工,完成時交鑰匙予定作人,定作人開啟鑰匙即得使用。然「統包」一詞涵義極廣,其契約架構、工作範圍、計價方式等,除與傳統施工承攬契約不同外,亦因各契約之目的、內容有間而有不同。惟在國內常見契約當事人間因對統包契約之性質不盡明瞭,仍以傳統施工承攬契約之模式執行;或在無平衡對價之條件下,要求當事人一方負擔超出於工作範圍外之風險等,造成工程爭議。此等問題均值進一步探討釐清。

活動議程:

【統包工程契約之法律問題】
時間:2009年3月26日(星期四)09:00∼12:00
地點:政治大學公企中心7樓演講廳(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87號)

9:00

9:10

致詞人:吳思華 校長(政治大學)

李念祖 理事長(中華仲裁協會)

9:10

11:00

議 題 評 論

引言人:謝定亞 所長 (中央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
主講人:王慕舜 上校 (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
主講人:李得璋 教授 (台灣科技大學營建系)
主講人:陳希佳 博士 (寰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主講人:丘健雄 律師 (品誠梅森律師事務所合夥律師)
主講人:蕭偉松 律師 (理律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
(主講人依姓氏筆畫順序排列)

11:00

11:20

休 息

11:20

11:50

提 問 與 討 論

主持人:顏玉明 助理教授 (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

11:50

12:00

結 論

總結人:黃 立 教授 (政治大學法學院講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