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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人:毛一祥 博士生

篇名:BOT 投資契約之爭議案例-評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判字第635號判決

作者:陳錦芳 律師暨土木技師

文章來源:技師報第660

出刊時間:2009/8/1

推薦原因:

以促參方式推動國內經濟建設是目前政府大力推動的重大政策,自促參法公佈實施以來,平均每年約有4 - 5佰億元之簽約案件,成果可謂豐碩,不但創造民間商機、節省國庫支出,也更有效率地提供民眾所需之公共建設服務。

BOT投資契約之定性應屬公法契約抑或私法契約,對日後履約爭議之救濟程序影響頗大。就促參之立法說明及法令主管機關之解釋,認定BOT投資契約為依促參法簽訂之營運契約,屬私法契約,普遍符合一般認知。然在法院之判決中,BOT契約被認定為公法契約已非首例(ETC案即為著名案例)

本文以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判字第635號判決為例,分析評論該案法院之實務見解,並說明該判決對民間參與促參案件所產生之衝擊。誠然,主管機關未來修法方向將更明確將BOT契約定位為私法契約,未來法官判決所受之約束效力如何,仍有待觀察。

文章摘錄於 技師報第660期(文章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