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中南拆除規範推廣講習會 

時間:98年10月12、16、19日

地點:臺灣師範大學、高雄市立美術館演講廳、台中世貿中心大禮堂

主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單位:國立中央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

   目前國內建築物拆除工程產出廢棄物數量龐大,而其施工分類徹底程度將攸關後端再利用之用途與經濟效益,如乾淨的拆除混凝土塊,經簡易破碎處理後,不但可做為道路基底層級配料,亦可取代粗細骨材製成各類次結構再生水泥製品;若為混凝土塊磚瓦混合物,經破碎處理後可做為道路基底層級配料或回填料;若為更混雜之混合物,則經繁複處理後之混凝土塊磚瓦至多僅能做為回填料之用。而廢棄物處理程序之繁複程度,攸關再生產品之成本價格、市場競爭力與其推廣成效。


   行政院97年1月11日核定「生態城市綠建築推動方案」,針對實施項目十三「訂定建築物拆除施工規範」,內政部營建署已邀請專家學者及各公會召開多次「建築拆除施工規範」草案會議,進行條文內容討論,並於完備法令程序後公告實施。藉由此規範訂頒,使建築物拆除施工時,能依適當的拆除程序,並進行現場分類與運送清理,以達成資源回收再利用之永續環境目標。


   為能在「建築拆除施工規範」正式公告實施前,使縣市政府建管人員及相關業者對規範精神與內容有更清楚的了解認識,故本所黃榮堯教授團隊分別於北中南舉辦三場推廣講習會,期望透過施工計畫書、摺頁等製作與宣導,加強對縣市政府建管人員及現場施工人員對於規範規定的瞭解,以利後續規範之實施更為順暢。